云南省大学本科财务管理类专业大学生,考取初级会计资格职业证书之后,在校期间还需要每年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吗?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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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6-09 10:26来源:云南省财政厅 会计提问: 云南省大学本科财务管理类专业大学生,考取初级会计资格职业证书之后,在校期间还需要每年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吗? 问题回复: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在校大学生也需要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有(一)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统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高端会计人才培训、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会计类专业会议等;(二)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四)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若还有继续教育其他问题,可咨询省财政厅会计处、会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871—63957215。 原创声明:此篇为云南省会计网整理编辑,部分来源于网络,云南财政会计管理网,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www.yunnankj.cn/h-nd-1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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