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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2024年度迪庆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购买与办理入口,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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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3-14 14:34作者:迪庆州会计网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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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迪庆州会计人员: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财会〔2022〕35号,以下简称《专业科目指南》)等规定,2024年云南省迪庆州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现已开始,请各位迪庆州会计人员尽早完成,具体如下:


一、迪庆州会计继续教育范围

迪庆州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含中央驻滇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或不从事会计工作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继续教育方式参加继续教育,也可选择《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形式参加继续教育。参加继续教育前,请先登录云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点击进入信息采集>>),完成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采集过程遇到问题,请咨询下方客服人员。


二、迪庆州会计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按照《专业科目指南》执行。


三、迪庆州会计继续教育学分

迪庆州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对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应取得的学分,可以单独选择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完成,也可以选择《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继续教育形式完成。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省范围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四、迪庆州会计继续教育截止时间

迪庆州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于次年第一季度前完成学分登记工作。云南2024年度不再开设补学,2023及之前年度均无法学习;建议各位迪庆州会计人员尽早完成,以免对考试报名、资格审核、高会评审、会计诚信等产生影响。


五、迪庆州会计继续教育购买入口

如需购买/办理2024年迪庆州会计继续教育,请微信在线购买-支付继续教育费用即可-办好后通过云南省财政厅-会计管理-云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会计继续教育页面查询完成情况即可,官方正品保障,可开发票,轻松报销。同时,也支持迪庆州企事业单位团体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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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迪庆州会计继续教育工作要求

1、强化继续教育机构综合监管。各级财政部门应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监督,做好教学质量和服务质量综合评估;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宣讲,做好咨询服务和政策解释,督促用人单位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切实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

2、及时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各级财政部门认真执行相关要求,严格审核用人单位、继续教育机构、个人提交证明材料,严守材料审核、信息更新、时限要求,及时完成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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