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财政局关于2024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及以往年度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公告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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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11-15 09:42来源:红河州财政局 各位考生: 根据2024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以下简称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发布情况,为及时完成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时间 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要求,请红河州2024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自通知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核(2024年11月7日至11月27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将不能办理证书。在此期间,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资格审核的2021年至2023年初、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以及2023年至2024年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进行证书补申领。补申领流程参照对应年度初、中级会计资格审核流程,申请人须按要求上传相应资料,并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核流程 2024年度中级会计资格实行网上审核,操作流程如下: (一)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在审核时间内登录云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会计管理”页面(http://czt.yn.gov.cn),点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领”。 (三)申请人填写完整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四)州、县财政部门管理人员按流程对申请人的上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审核时间到期后,证书申领系统将关闭。请各位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完成审核材料上报。 (五)中级会计资格证书制作完成,按流程分发至各县市会计考办。审核通过后的申请人,通过证书申领系统下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信息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领证日期内,前往报名点县市会计考办领取中级资格证书。 (六)上传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 2.高中及以上全日制/非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 3.证书申请表需上传的相关证明文件(材料)。 注:文件格式为jpg格式,不得大于200KB。申请人须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利用虚假材料取得的证书无效,并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追究申请人责任 三、其他事项 根据《关于云南考区 2024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申请免试科目有关事项的公告》,已于2024年申请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的申请人,可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通过“免试申请结果查询”模块查询免试结果,并按上述流程提交资格审核材料。 四、红河州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电话 州 级:0873-3732526 蒙自市:0873-3179238 个旧市:0873-8870014 开远市:0873-7223341 弥勒市:0873-6126077 泸西县:0873-6628550 建水县:0873-7617276 石屏县:0873-4857738 元阳县:0873-5643794 红河县:0873-4624936 绿春县:0873-4222517 屏边县:0873-3223529 河口县:0873-3450700 金平县:0873-5222130 红河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7日 原创声明:此篇为云南省会计网整理编辑,部分来源于网络,云南财政会计管理网,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www.yunnankj.cn/h-nd-24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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