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没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是否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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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2-05 11:39来源:云南省财政厅 会计提问: 云南省没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是否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问题回复: 《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含中央驻滇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或不从事会计工作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均应当参加继续教育。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不从事会计工作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关联服务: 1、查看更多会计人员提问及问题答复,点击进入>> 2、我有问题,我要咨询,点击留言>> 【云南会计继续教育】 1、云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购买入口>>(仅限电脑访问点击) 2、云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购买入口>>(仅限手机访问点击) 3、云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平台>>(手机/电脑均可访问) 原创声明:此篇为云南省会计网整理编辑,部分来源于网络,云南财政会计管理网,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s://www.yunnankj.cn/h-nd-3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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