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有哪些?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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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2-05 11:55来源:云南省财政厅 会计提问: 云南省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有哪些? 问题回复: 《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有: (一)参加全国会计类相关考试,包括: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会计类考试; (二)参加各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中央各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会计领军(高端)人才培训、会计类专业会议等; (三)参加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和会计培训机构、社会团体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四)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承担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 (五)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关联服务: 1、查看更多会计人员提问及问题答复,点击进入>> 2、我有问题,我要咨询,点击留言>> 【云南会计继续教育】 1、云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购买入口>>(仅限电脑访问点击) 2、云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购买入口>>(仅限手机访问点击) 3、云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平台>>(手机/电脑均可访问) 原创声明:此篇为云南省会计网整理编辑,部分来源于网络,云南财政会计管理网,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s://www.yunnankj.cn/h-nd-3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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