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如何进行登记?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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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2-05 12:00来源:云南省财政厅 会计提问: 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如何进行登记? 问题回复: (一)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成绩由组织培训的单位统一向同级财政部门申报登记学分;(二)会计人员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资产评估师考试等合格成绩由省级组织考试的部门统一登记折算学分;(三)以其他形式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自行登录“云南省财政厅网站—在线服务—会计管理—继续教育—个人继续教育登记”或“云南财政会计管理网—继续教育—个人继续教育登记”(http://183.224.83.153:7001/)上传相关证明资料,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登记折算学分。 关联服务: 1、查看更多会计人员提问及问题答复,点击进入>> 2、我有问题,我要咨询,点击留言>> 【云南会计继续教育】 1、云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购买入口>>(仅限电脑访问点击) 2、云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购买入口>>(仅限手机访问点击) 3、云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平台>>(手机/电脑均可访问) 原创声明:此篇为云南省会计网整理编辑,部分来源于网络,云南财政会计管理网,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s://www.yunnankj.cn/h-nd-3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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