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会计人员未参加继续教育怎么办?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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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2-05 12:02来源:云南省财政厅 会计提问: 云南省会计人员未参加继续教育怎么办? 问题回复: 《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财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未完成继续教育者,各级管理部门和用人单位将视为不具有从事会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会计人员提供虚假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财政部门将其纳入会计人员诚信与监督管理系统黑名单。 关联服务: 1、查看更多会计人员提问及问题答复,点击进入>> 2、我有问题,我要咨询,点击留言>> 【云南会计继续教育】 1、云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购买入口>>(仅限电脑访问点击) 2、云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购买入口>>(仅限手机访问点击) 3、云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平台>>(手机/电脑均可访问) 原创声明:此篇为云南省会计网整理编辑,部分来源于网络,云南财政会计管理网,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s://www.yunnankj.cn/h-nd-3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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