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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会计人员未参加继续教育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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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2-05 12:02作者:云南会计来源:云南省财政厅

会计提问:

云南省会计人员未参加继续教育怎么办?


问题回复:

《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财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未完成继续教育者,各级管理部门和用人单位将视为不具有从事会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会计人员提供虚假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财政部门将其纳入会计人员诚信与监督管理系统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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