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政厅 云南人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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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9-03-25 17:02来源:云南财政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州、市财政局、人社局,省级各部、委、办、厅、局,省属各企业集团公司,各金融保险公司,省属各高等院校,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令第25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云人社发 〔2015〕319号)等精神和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2月14日 【云南会计继续教育】 1、云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购买入口>>(仅限电脑访问点击) 2、云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购买入口>>(仅限手机访问点击) 3、云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平台>>(手机/电脑均可访问) 原创声明:此篇为云南省会计网整理编辑,部分来源于网络,云南财政会计管理网,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s://www.yunnankj.cn/h-nd-7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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